本以为能帮助游戏好友在“家族事业”中提升“话语权”,汪先生下单购买了5万元货物,结果付款后,对方却迟迟不发货,甚至还说:“可以报警抓我,这样家人才能帮我还钱……”。近日,男子秦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6月,汪先生打算进购一批某知名品牌厨具用于国外出口,便想起了已经认识两年的游戏好友秦某,对方曾透露其家人就是该品牌的代理商,汪先生因此找到秦某打听进货价格。
了解到从秦某处订货和线上订货的价格相差无几后,汪先生本想直接从线上订货,但秦某表示希望汪先生从他这里进货,这样秦某在家族里的话语权能多一点,同时他保证如果产品卖不出去可以让公司回收。
汪先生思索过后,觉得这样既帮了秦某,也给自己留了退路,便选择从秦某处进购部分厨具。汪先生准备进货5万余元,秦某要求他先支付货款的20%,即1.3万元作为保证金,但汪先生转账时却发现秦某提供的是其母亲的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对此秦某表示,他的母亲就是公司财务,这样操作效率更高,汪先生便没再多问,并在秦某催促尽快补齐货款时再次将钱转入了秦某母亲的个人账户中。
但收钱之后,秦某总是以公司走审批流程需要时间,或暂时缺货为理由拖延发货。汪先生便找到秦某母亲希望能退款,对方却说收钱后她直接将钱转给了秦某,具体问题需要汪先生与秦某联系。汪先生好不容易又找到秦某,怎料对方干脆“摆烂”,他表示汪先生可以去报警,这样他母亲才相信他真的欠汪先生钱,就愿意帮忙还钱了。
秦某屡屡失踪,如今还直接说出可以去报警这样的言论,着实令汪先生气愤不已。2022年9月,汪先生选择了报案。
经调查,秦某确实有家人在做该品牌的代理商,但公司规定保证金最低需要支付5万元,而不是秦某跟汪先生所说的20%货款即可。秦某未将保证金所需真实数额告知汪先生,不过是想让汪先生认为生意能够做成从而尽快让他转账而已,事后,他也从未帮汪先生订货。同时,秦某的母亲只是帮忙做饭,并不是公司财务,对于儿子秦某和汪先生有什么生意往来她也并不知情,只是按照秦某要求,在收到钱后直接将钱转给了秦某,如今,这些钱已被秦某用于归还其它借款。
经审查,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汪先生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隐瞒正确的保证金金额和收款账户等真相的方式,使汪先生误认为与公司达成交易合意,骗取汪先生的货款、保证金共计6万余元。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秦某提起公诉,松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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