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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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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

      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各油气企业:

      11月21日,我省安阳市文峰区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安委办安排,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国务院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工作。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火灾是由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生产、带病运行所致。各地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务必保持高度警醒,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结合前期油气管道保护专项整治,全面分析、研判管道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全面提升我省油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管道平稳运行。

      二、认真做好隐患整治“回头看”

      各地各企业要在前期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隐患整治“回头看”,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复查、逐一现场核查,确保彻底整改,不留后患;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区、密闭空间等重点区域要再进行一次深入排査,确保隐患彻底整治到位。对于隐患整改已经到位和安全运营的管道,要在前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排查梳理管道周边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加强风险防控,严防发生新增隐患。

      三、深入开展全面排查

      请各地按照省安委会部署,自即日至12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拉网式隐患排查。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等高风险管段安全风险评价情况、管道沿线发生地质灾害管段的安全评估和修复治理情况、管道巡护和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制定及运行情况、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占压清理及隐患情况、重点枢纽站场周边管道保护情况、与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工程交叉并行管道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和风险监控管控情况、管道和站场阴极保护系统运行情况、维修和抢修资源配置情况、压力保护设施设置和检测情况、管道存在冻结风险或堵塞风险部位的防冻堵措施落实情况等。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立即启动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环环相扣抓实抓细,确保2023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切实做好供暖季管道日常安全防范

      各地各企业要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供暖季期间管道保护工作的日常防范工作。一是加大巡护频次。管道企业要充实管道巡护人员,加密巡护频次,充分应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线、光纤预警等技术手段,确保巡护全路径、全角度覆盖。各地要充分利用协调对接机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管道日常巡护正常。二是强化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监管。各地对供暖季期间与管道交叉并行的第三方施工作业(特别是需要管道改线等动火作业)要从严审批,切实杜绝施工风险隐患。对确需施工的重大工程,发改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加强管理和工作协调,严防管道附近第三方施工挖掘、爆破、重车碾压等对管道造成破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完善值班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特殊时期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对接、衔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针对大雪、低温等极端天气条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人员和装备配备。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部署,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以便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五、监督检查及材料报送

      各市要在12月15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排查整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企业,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将相关企业纳入当地监管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我委将会同应急等部门适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地于12月25日、2023年1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王洪杰 杨瑞涵

      电 话:0371-69691527

      邮 箱:nyjyqc@163.com

      

       2022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3/01-10/267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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