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10家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细则》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编制背景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发改规划〔2021〕1383号,以下简称《导则》)印发实施。《意见》和《导则》对特色小镇建设提出了22条具体要求以及13项量化指标,明确“各省份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省特色小镇管理细则”“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的特色小镇文件同时废止”等要求。依据《意见》和《导则》,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部门起草形成《云南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全面征求全省各方面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云南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管理细则(试行)》,比照国家发文形式,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发改规划〔2021〕1383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全文2千余字,包括4个方面15条具体要求或措施,以及1个考核评分表。
(一)发展要求。提出了严格遵循国家要求、全面落实建设指标、切实强化底线约束、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4个方面要求。
(二)压实各方责任。提出了强化省级统筹、加强部门指导、落实地方责任3个方面要求。
(三)规范管理机制。提出了实行清单管理、明确申报程序、实施动态调整、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宣传引导5条措施。
(四)强化政策激励。提出了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加强用地保障、完善配套政策3条措施。
(五)考核评分表。共计100分12项评分指标,对应的是国家《导则》中明确的12个量化指标,并根据《导则》提出的9个产业类别特色小镇分类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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