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全市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交通出行,2月13日起,我市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限行措施。
依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驾车出行勿违反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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