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200万“天价”装修费背后,检察官发现了蹊跷……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17

      一笔高达200万的“装修费用”竟意外牵出一起洗钱案,2023年1月9日,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欧某被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据悉,该案系长沙地区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办理的第一起洗钱案件。

      抓住证言漏洞,养老诈骗案中挖出一笔洗钱犯罪事实

      “两间样板间的装修费用居然高达200万元?”

      2022年上半年,宁乡市检察院在办理九如城非法集资系列案过程中发现,一家名为“湖南省九如城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如城公司,李某系公司法人代表,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刑)的企业存在大额资金去向不明的情况,为查明资金去向,承办检察官多次书面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终于,在审查涉案公司财务资料时办案人员发现,该公司曾有一笔200万元的款项转入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而根据李某供述,该笔款项系用于支付装修九如城公司名下大河西养老公寓的劳务费用。但经办案人员实地走访,以及多次对比集资参与人证言和书证,证实该养老公寓仅对建筑外立面和两间样板间进行了装修,装修工程量与高达200万元的劳务费用明显不相当,承办检察官立即察觉本案很可能存在洗钱犯罪线索。

      

      2022年7月,检察机关书面建议公安机关针对相关线索深挖下游犯罪,果然挖掘出一笔涉案金额达200万元的洗钱犯罪事实。

      经劳务公司“漂白”后,这笔“装修费”落进了他们腰包

      经查证,2019年2月至9月,九如城公司法人代表李某以九如城公司的名义在长沙等地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以提供养老服务项目为名,诈骗1059名集资参与人参与投资项目,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六千余万元。而这笔200万元的“装修费”正是集资诈骗资金中的一部分。

      2019年上半年,欧某作为九如城养老项目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李某的要求,将九如城公司租赁的一栋建筑的外立面以及两间样板间按养老公寓的建设标准进行装修改造。2019年5月31日,李某以支付九如城养老公寓装修工程劳务费用为名,安排九如城公司向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转账200万元,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则按照200万元劳务费用的标准,制作了一份虚假劳务工资表,并从中扣除了12万元的手续费,后于同年5月31日、6月27日、6月28日分三笔向欧某进行转账,共计188万元。而欧某在明知九如城的上述资金与实际劳务费用明显不符的情况下,仍然答应李某的过账请求,于同年6月10日向欧某乙(犯罪嫌疑人欧某妹妹、李某前妻)转账20万元,7月1日、7月23日分两次取现共计100.666万元交给李某。如此,欧某通过上述方式,将集资诈骗资金“洗白”为正常合法资金共计120.666万元。剩余60余万元中,除30余万元系欧某实际支付的装修劳务费,剩余30万元则作为装修及洗钱的获利进了欧某自己的腰包。

      检察官释法说理,成功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欧某通过安装有‘养老服务公司’标识的建筑物外立面,以及养老公寓样板间的配套设施,可以得知李某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欧某供述其在装修现场的见闻,可以得知李某经常安排讲解员带领大批老年人参观养老公寓吸引投资。因此,欧某完全具备认识到资金来源系老年人的投资款项的条件,明显具有主观明知。”检察官表示。欧某到案后,一开始态度强硬,拒不认罪,检察官通过锁定欧某的主观明知,对欧某耐心进行证据开示、释法说理,欧某最终认罪认罚。

      案子虽然办了,但老人们的血汗钱怎么办?该案系九如城非法集资系列案的关联犯罪,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当面接待参与集资的老年群体,并根据集资参与人对本案追赃挽损的相关意愿,针对退赃、不退赃的不同情形,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分别签订两档刑期,督促欧某主动退赃退赔。

      2022年8月31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欧某涉嫌洗钱罪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欧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退缴了本案全部赃款,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目前,九如城非法集资系列案的相关人员处理及后续的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案件的办理极大地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今年春节期间,案件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受害人的暖心祝福)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4/2023-02/14/content_126320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