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林新华) 日前,记者从宁德市司法局获悉,宁德市在全面设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基础上,全力推动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目前,全市127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已全部设立。
据了解,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有关负责任人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民政办、财政所、团委、劳动保障所、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承担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实施,研究制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确保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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