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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美不成反而留下一脸瘢痕,是侵权还是违约?法官这么解释……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04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容貌焦虑却大可不必。当你过度关注美貌的同时,殊不知危险也在慢慢靠近......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小美是一位爱美的姑娘,在整容广告的驱使下,她开启了自己的变美之路。但不幸的是,脸非但没变好看,反而留下了数处瘢痕,高昂的手术费,也化作泡影。

      

      破碎的“明星梦”

      2019年12月14日,小美在新疆库尔勒市某医院做了整容手术,她满心欢喜地等待,以为自己会变得像某知名女明星一样漂亮。可万万没想到,术后的切口,并没有按照医生所说的那样消退,还形成了长长的瘢痕。她找到主治医师刘某,商量复诊及退费事宜,但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高昂的15万手术费及受伤的面容,让小美身心俱损。

      2020年6月,因之前约定的整形项目未全部完成,小美再次联系刘某,并在另一家医院进行了手术。术后,又未达到预期效果。

      “法官,您可要为我做主啊!他们拿我当试验品,没有行医资格,还敢在我的脸上动刀子。现在我的脸成这样了,钱也没了,连门都不敢出了。”2021年9月2日,小美痛哭流涕着将一纸诉状,交给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小美的维权之路

      第一次缴费收据上为什么是河北某医院的公章?两次整形都未达到约定效果,之前说好的赠送项目也没有,难道遇到了江湖骗子?

      回家后小美翻来覆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向卫健委投诉。

      原来,新疆库尔勒某医院并无整形美容资质,库尔勒某医院与河北某医院是合作关系,术者刘某并不具备整形美容的医师资格。

      小美恍然大悟,自己这是上当受骗了。不仅没保住钱袋子,还失去当初的容貌,赔了夫人又折兵。

      她马上联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术后留有面部皮肤条状瘢痕10cm以上,伤残评定为十级。

      于是,小美将库尔勒某医院与河北某医院一起告上法庭,开始了漫长的恢复容貌和维权之路。

      在小美的不懈努力,终于,一审法院判决两家医院共同承担对小美的手术费及残疾赔偿金218870元。

      然而,这场纠纷,并没有画上圆满的句号......

      

      侵权和违约尴尬的选择

      “法官,本案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小美是基于合同关系提出的诉讼主张,为什么一审在确定我们承担合同责任的同时,还向小美赔偿残疾赔偿金呢?残疾赔偿金是侵权责任中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里的内容啊,同一件事我们可不能赔两次!”新疆库尔勒某医院不服一审判决向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官首先找到小美沟通,耐心地向她解释了医院的行为既构成侵权,也构成违约。本案只能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里选择一个来起诉,选择违约,可以主张退还手术费,并适当要求一些精神抚慰金。如果选择侵权,你主张的一些项目可能得不到支持,赔偿的就没有那么多了。

      小美经过深思熟虑,选择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也查明,河北某医院与库尔勒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所建立的合作关系与民法典关于合伙合同最相类似,理应对小美的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两家医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小美退还手术费、鉴定费及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155800元。

      看着小美离开法庭的背影,不知道小美的内心会是怎样的感受。然而,这个典型案例,不仅让人陷入沉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刻意的通过一些医疗技术手段达到爱美的目的,真的值吗……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8/2023-03/01/content_12637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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