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瓦市法庭审结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不仅变更了抚养关系,同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娃娃被遗弃在柑橘林一个月,我要立案,变更娃娃抚养权,我要追究责任……”年后复工第一天,一名30多岁的男子神色焦急地走进瓦市法庭。
“遗弃?柑橘林?一个月?”瓦市法庭负责人一听赶紧询问。原来该男子宋某系沿滩区仙市镇某村村民,早年与吴某非婚生育一子小吴,现在13岁。2021年12月,在瓦市法庭调解下,双方就小吴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小吴由吴某抚养,宋某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吴某将小吴交由其外公外婆代为照顾,自己常年在外。
法庭经多方调查得知,吴某患有精神疾病,且已再婚生子,小吴居住在外公外婆家。去年底,小吴提前放假在家,外公外婆让其前往宋某家,便没有再关注小吴后续动向。而小吴并没有去父亲家,而是跑到对面山头的柑橘林,白天以吃柑橘饱腹,晚上在板房睡,直到被人发现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承办法官会同当地村干部、妇联一起到柑橘林实地勘察现场。村干部指着一个临时板房说:“这个管理板房是为看守柑橘林所建,里面全是化肥、农药,小孩是翻窗户进去睡的,被同村人发现后报告给村委会,村委会通知其外公外婆接回,但遭到老人拒绝,村委会又才通知小孩父亲将其带回去。”
一进门,大家都被一阵阵刺鼻的肥料味和农药味呛得直咳嗽。抬头一看,里屋角落里杂物间有一张铁床,上面的纸板和薄被套让铁床显得更加冰冷。承办法官一下红了眼眶,连声感叹:“这一个月孩子怎么过的呀,又冷又饿。”
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调解难度大,成功率低。为了小吴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多次与小吴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沟通,并对吴某和宋某进行释法明理,即便本案不涉及遗弃,但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吴的抚养权变更,由其父亲宋某抚养,吴某不支付抚养费。至此,该案用时12天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在该案调解结案后,分别向吴某、宋某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再次会同妇联与村委会分别对吴某、宋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向其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让其签署了《主动履责承诺书》,并针对家庭教育内容与方法进行专业化指导。
承办法官在结案后对小吴进行了回访,看到小吴脸上有了灿烂的笑容,承办法官感到特别欣慰。
杨晓娟 程晓娅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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