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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诡异!我的钱为什么飞去给别人交了电费?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05

      近期,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中,东胜区多名被害人收到医保升级认证短信链接后,点击链接按照提示输入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密码、验证码被骗40000余元而报案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经侦查发现我区多名被害人被骗的资金分多笔转入了辽宁省鞍山市电业局收费账户,且转入的客户账户是该辖区名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电费账户,更加诡异的是经侦查人员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核实,该公司电费账户内转入的上述资金确属是该公司缴费人员委托个人缴纳的有较大折扣对应数额的电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经侦查机关进一步深入调查才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这是电信网络犯罪团伙的又一“创新”诈骗手法。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具体的诈骗步骤:

      第一步,诈骗团伙首先利用网络平台、QQ、微信朋友圈发布电费优惠折扣信息、广告,吸引用户下单(该案中辽宁鞍山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缴费人员看到电费优惠折扣信息后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并委托对方缴纳电费);

      第二步,诈骗团伙人员收到客户缴纳的电费后,扣除部分酬金,并将资金转给上线,又一组团伙人员收到转来的资金再扣除部分酬金后通过买卖虚拟币等方式将资金“洗白白”后转给更高一层的团伙人员......

      第三步,诈骗团伙高层人员收到下级转来的客户订单信息后再把通过网络诈骗骗取的被害人资金,以客户订单对应数额充至购买电费的客户电费账户中。(该案中诈骗团伙将客户资金装入自己口袋后将东胜区多名被害人被骗的资金作为鞍山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电费充值至该客户电费账户中)

      经过上述操作后,诈骗团伙就神不知鬼不觉将客户交纳的“电费”装入囊中,又让被害人替别人支付了电费,可谓是一箭双雕。

      检察官提醒:

      诈骗手段不断“创新”,我们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记不要贪图便宜,不要选择第三方平台、商家或者个人交费渠道,不要让自己成为诈骗分子的“棋子”。再次提醒!!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6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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