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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灌意外致牛鸡溺亡,双方僵持不下,法官如何判?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23

      秋耕冬灌少不了

      冬灌季节

      家家农户都在“盼水”

      可是谁会想到

      相邻几家先后冬灌

      竟把水灌进了地头的“牛圈”

      ……

      棉田冬灌殃及“牛圈”

      肉某、买某和吾某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二连的土地承包户,去年一月的一天,刘某找上门,称其牛圈因肉某、买某和吾某三家冬灌时水漫田埂被淹,要求赔偿损失。

      

      原来,刘某的棉田与肉某、买某和吾某三家的棉田“隔垄相望”。刘某在自家地头上挖坑搭建牛圈。可是,就在肉某、买某和吾某相继完成冬灌后的第二天,刘某发现牛圈被淹,5头牛和36只鸡溺亡,大量草料也被淹。

      因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刘某将三人诉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初次庭审责任难分

      “法官,他们浇地,把我家牛和鸡给淹死了!牛是4头母牛和1头刚出生不久的小牛。加上打捞费、人工饲养费、饲料费、草料损失费,我至少损失了12万6千多块钱……”庭审现场,刘某情绪激动,一边拿出证明损失的相关证据,一边向法庭陈述赔偿请求。

      肉某说:“法官,我是雇阿某和麦某浇的棉花地,不管发生啥事,我都不在场,不知情,刘某不该把我告到法院。”

      刘某气愤地说:“咋不该告你!你雇的人,浇的是你的地。他们没把棉花地进水口堵好,就是因为这,渠水漫入我的牛圈,淹死了我的牛和鸡。”

      阿某和麦某说:“我们浇完,封好进水口,紧接着就是买某、吾某给棉田浇水了,他们也说了,浇水的时候发现水量变小,可他们为啥不及时去查看……”

      

      买某和吴某叹气说道:“法官,我们两家浇水的时候,确实发现水量小了,但谁也没想到水渠会跑水。如果配水员认真负责,巡逻到位,帮助大家做好浇水衔接工作,也不会产生这么大的损失……”

      海某和提某则说:“我们是连队群众推选出来的配水员,虽然有协调和分配用水的职责,但不领取报酬,也不是具体冬灌作业人,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肉某一听反驳道:“冬灌浇了两天两夜,几家先后浇地,谁能肯定就一定是我家地里的水,灌进了刘某的牛圈?”

      庭审现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对责任承担问题争议很大。为查明案件事实,审判长宣布休庭,组织现场查勘。

      巡回审判显实效多元调解尘埃落

      基于该起矛盾源于棉田冬灌,涉及到团镇养殖业发展及群众劳动致富,审判长主动联系团镇主要领导,并邀请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连队“两委”一同开展调解工作。

      同时,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涉案连队,采取巡回审判方式继续开庭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陈述和调解意愿,并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尽可能还原冬灌交接过程和场景,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结合自身过错,协商并拿出可行性赔偿意见。

      经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两委”成员共同调解,肉某认识到,确实是自家棉田的水太满了,才会溢出,淹了刘某的牛圈;阿某和麦某也认识到帮肉某浇完水后,未将进水口规范封堵,具有较大过失;吾某认识到在冬灌水量明显变化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海某、提某认识到作为配水员,负有巡查及了解水情的义务,但事发前晚确实存在怠工情形。

      

      上述6人同时认为,刘某在地头违章搭建牛棚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要求刘某自行承担60%的责任。而刘某则坚持自己的赔偿请求,一分不让。这使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还从“春耕”“春播”农时不可误,“认识并改正错误诚可贵”等,逐个“点破”双方心理,劝导双方理解彼此的难处,真诚拿出具体赔偿意见。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刘某认识到自己违规搭建牛圈,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主动提出愿意减少诉讼请求至6万元。

      而后,在肉某的带头下,吾某、阿某、麦某、海某、提某纷纷向刘某赔礼道歉,在此基础上,主动要求法官划分责任,最终认领责任承担,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

      

      当日,肉某、吾某等6人凑齐6万元赔偿款,当庭向刘某履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8/2023-03/23/content_12642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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