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第一轮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开展以来,丽水市各县区围绕水质保护目标,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水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治水成绩。2022年,全市市控及以上I-III类水比例、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占比达24.2%,较2017年提升了8.6%。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丽水市继续开展第二轮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将水质、水量、水效同步纳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并作出科学调整,在原有三项指标的基础上,将总氮纳入其中。当水质较上年提升一个类别,且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要求,则下游拨付给上游1000万元;当水质较上年下降一个类别,且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则上游拨付给下游1000万元;当年水质保持稳定为Ⅰ类的,直接由下游拨付给上游500万元。在原有协议基础上更好做到激励约束,以补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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