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24

      为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我市居民分时电价方案,拟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3年4月下旬召开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置22名听证会参加人。

      1.居民用电用户10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区内城市居民用电用户7名(含安装使用家用汽车充电桩居民用电用户2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区内城市居民用电用户1名;农村居民用电用户2名。采取网络自愿报名,在公证处公证下,由市发展改革委随机抽取产生。

      2.经营者代表4名。由电网企业推荐产生,其中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推荐2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

      3.市人大代表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产生。

      4.市政协委员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政协办公厅推荐产生。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3名。由市经济信息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汽车商业协会各推荐1名。

      6.专家学者3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

      设置10个旁听席,通过网络自愿报名,在公证处公证下,由市发展改革委随机抽取产生。

      (三)新闻媒体

      设置5个记者席,按照报名顺序产生。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用户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区内安装使用家用汽车充电桩城市居民用电用户,并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等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

      4.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旁听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居民用电用户和旁听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7:00至2023年3月27日24:00期间,通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zggw.cq.gov.cn)报名(每日0:00至7:00为系统维护时间,报名系统暂无法使用)。

      (二)推荐听证会参加人。推荐听证会参加人的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24:00前将推荐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告知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张娅;联系电话:67575565;传真电话:67575569)。

      (三)新闻媒体。于2023年3月27日24:00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联系人:邓凌燕;联系电话:67575072)。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于4月上旬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文件下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docx


    原文链接: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zcwj/qtwj/202303/t20230320_117838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