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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百色边境惊现700余条滑鼠蛇!民警化身“捕蛇达人”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1

      边境荒野惊现网箱,里面不时传出“嘶嘶”声,究竟藏着什么?

      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该支队壬庄边境派出所于近日在边境辖区查获一批涉嫌走私滑鼠蛇,总重约1.1吨。

      


      3月8日凌晨3时许,该支队壬庄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边境开展巡逻踏查时,听到不远处传来“嘶嘶”声响。巡逻地点地处边境一线,平日人迹罕至,察觉到异常后,民警立即向着声源地仔细搜索查看,在一处草丛附近发现了一堆散落的塑料网箱。靠近后查看,不禁心头一惊,网箱里竟然装满了活体蛇类。

      


      经清点,现场61只塑料网箱内装有活体蛇类约700条,总重量约1.1吨。初步估算,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由于现场及周边无任何人员,警方初步判断该批活体蛇类为涉嫌走私入境动物,遂将其转移至边境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后经专业人员鉴定,该批活体蛇类系人工养殖的国家“三有”(有益、有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保护动物——滑鼠蛇,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

      

      因该批活体蛇类无任何合法有效手续,目前已按规定进行移交,由林业部门实施无害化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6/2023-03/28/content_126445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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