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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2

      各市民政局: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了重要指示。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民函〔2023〕3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雷锋精神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新时代学雷锋活动不断拓展内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涌现出一批又一批雷锋式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为新时代伟大变革注入不竭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60年来,学雷锋活动在全国持续深入开展,雷锋的名字家喻户晓,雷锋的事迹深入人心,雷锋精神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实践证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雷锋精神永不过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更好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不断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让学雷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蔚然成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60年来学雷锋活动的显著成效,深刻阐明了雷锋精神的永恒价值,对新征程上更好弘扬雷锋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要立足部门职责,将弘扬雷锋精神与弘扬志愿精神统一起来,把雷锋精神转化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聚焦民政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各地民政部门要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城乡社区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为依托,统筹各类资源和服务力量,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使民政领域成为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吸引社会公众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规模。要聚焦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尤其是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推广“菜单式”服务,帮助困难特殊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生活状况,在常态化、暖人心的服务中将学雷锋活动落到实处。要结合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四个100”先进典型和 “八桂慈善奖”表彰推荐,开展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工作案例等推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打造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项目,逐步形成覆盖各项民政业务的志愿服务品牌体系,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化、常态化。

      (二)创新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等“五社三站”融合建设,发挥城乡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要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力度,创新推进“五社三站”建设,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立足群众需求设置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发展壮大多样化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注册招募、培训、项目发布、时长记录、证明出具、激励措施等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与慈善服务站、乡镇社工站建设融合,加强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协调社区慈善资源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好社区志愿服务站的阵地作用,促进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推动2023年志愿服务站点在城乡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4年实现全覆盖,以“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志愿服务队伍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

      (三)加强培育引导,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要依照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坚持积极引导、依法管理,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积极吸纳志愿服务组织进驻,在能力培养、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参加公益创业和公益创投、争取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志愿服务运营成本问题,为组织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要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要求,用好培育支持政策,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要培育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要认真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和公告工作,擦亮志愿服务组织的身份名片,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扎实做好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和记录工作,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各地要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我区“桂志愿”信息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志愿者到系统登记注册,畅通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途径,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争取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与常住人口的比例常态保持在20%以上。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桂志愿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在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和记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我区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要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及时、完整、准确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268号)要求,从2023年起全面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健全志愿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志愿服务保障支持,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环境。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民政部门职责,加强与宣传部门、文明办、共青团组织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为志愿服务提供保障支持,创造良好条件。要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广西优秀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志愿者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及细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把民政部门相关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并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激励回馈、保险保障、数据信息归集等方面制度机制,为志愿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广泛宣传“桂志愿”系统提供的志愿者礼遇和为在系统领取志愿者证的志愿者赠送人身意外保险的激励保障功能,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用好“桂志愿”系统相关保障政策,加强志愿服务的激励保障,让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八桂大地蔚然成风。

      三、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民政部门要将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年度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切实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督促指导,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志愿者日、国际志愿者日、中华慈善日和每年3月广西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宣传月等宣传时间节点,深入宣传民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及推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工作成效,积极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展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的风采,积极营造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局面。

      (三)重视活动实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避免走过场、运动化等形式主义,切实把关爱和服务送到服务对象身边,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要注重发掘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于4月7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后续有关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tz/t16205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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