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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借他人使用,出了事故谁负责?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8

      李先生:上周末朋友找我借车出去旅游,因为大家平时关系比较好,最近他也已经拿到驾照,我便将车借给他用。谁知道他在路上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交警判定他为全责,现在需要赔偿对方。我听说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负责任,按照我这种情况,需要和他一起承担吗?

      【解答】

      胡韵菲(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您好!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您看您的情况属于以上哪一种,如果您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 汤仙念 整理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ufashuofa_0407/28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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