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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8

      

      新疆平安网讯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哈巴河县某烧烤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3月22日,哈巴河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烧烤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0日,哈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某烧烤店依法检查。经查,消费者已就餐结束,就餐的包厢餐桌上共有5套已打开使用的餐具、饮具,5把餐椅,餐桌上剩余菜肴较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3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该店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餐饮浪费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哈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库尔勒市某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31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对某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库尔勒市某菜馆涉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经查,店内的工作人员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店内也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对食品浪费的标志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奎屯市某高级中学食堂未按需供餐,造成餐饮浪费案

      3月27日,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高级中学食堂未按需供餐,造成餐饮浪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日,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奎屯市某高级中学食堂餐饮浪费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按需供餐,造成餐饮浪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3-04/07/content_45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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