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动态

    北京门头沟检方对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15

      

      一起猎捕野兔和野猪的案件中,虽然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北京门头沟检方对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杨某、王某某两人在门头沟区山林中,多次布设弹簧猎套和狩猎夹猎捕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经查明,共猎捕野猪1只、野兔1只。

      2022年10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将杨某、王某某非法狩猎案移送门头沟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系涉生态犯罪案件,根据门头沟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依托生态检察工作室实现案件一体化审查办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审查刑事犯罪的同时,发现杨某、王某某非法狩猎的行为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于同年10月31日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

      由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门头沟检察院对其采取了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教育方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纠正当事人的法律认识偏差,提升其法律意识,最终在诉前实现了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自愿赔偿本案公益受损的全部费用,并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公开发表致歉信。同时,考虑到“野蛮放生”可能会造成生态平衡二次破坏,门头沟检察院督促被告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愿意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依托前期创建的北京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组织二人开展补植复绿、公益法治宣传等工作。综合考量上述情节,门头沟检察院于2022年12月26日决定对本案全案不起诉。

      不起诉并不是“不诉了之”,因本案当事人具有镇人大代表、中共党员的身份,门头沟检察院向其所在镇人大代表主席团、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违法违纪线索,向区园林绿化局移送了案件线索。最终杨某辞去了人大代表职务,区纪委监委对王某某违法违纪情况立案调查,区园林绿化局对杨某作出了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门头沟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室设立后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案件一体化办理的典型案例之一,是深入贯彻“诉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的代表性案件,通过依法移送违法违纪线索,实现了免刑不免责,达到了行刑衔接、检纪衔接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304/t20230412_16498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