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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健全完善陕西省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16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行政处罚的幅度和柔性执法尺度,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课题研究计划通知》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即日起开展相关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依据国家、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分析我省发展改革部门执法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健全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政策建议。重点结合我省发展改革部门工作实际,对照权责清单,对省级发改部门涉及自由裁量的执法行为进行梳理,并明确对应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裁量行为,避免处罚的畸轻畸重,增强行政处罚裁量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结合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及配套的《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陕西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从轻处罚清单》,为完善我省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正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提供依据。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课题9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2.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 系 人:李虎军 电话:63913353

       电子邮箱:fgwfg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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