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海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课题承研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统一规划的建议。我委特公开遴选海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及类别
海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课题(一般课题)
二、课题研究意义、重点、时间及成果
研究意义: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统一规划的建议。
研究重点:1.发展规划编制。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权限、报批程序等;2.发展规划实施。包括实施主体、实施建议、实施评估、实施保障、调整修订、监督考核等。3.发展规划体系。明确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关系。
研究时间:课题执行研究3个月,2023年7月底提交总报告。
研究成果:总报告(包括数字、图标)、专题分析等。
三、预算金额
经费预算费用控制价为15.00万元(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课题组成员主要为申报单位工作人员,且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我委课题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五、遴选评分标准
《课题遴选评分标准表》详见附件2
六、供应商报名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下午5: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一式4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刻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44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某某课题申报”,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封装标明“资格审查材料”)
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构编制文件、社保资金证明、纳税证明、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作密封处理)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并作密封处理):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资质、资信、质量等级等凭证复印件。
6.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同时提供课题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职称、职务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7.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1)一式4份,加盖印章。
(三)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接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合同。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44室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19575、13700470781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