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调查

    业主窗户坠落砸坏车辆,物业为何要赔?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22

      小区业主房屋玻璃自爆,砸中了停在楼下的轿车,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4月18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通报了该案例,最终判处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6∶4的比例赔偿车主。

      

      据悉,某小区业主李某房屋玻璃自爆,砸中同小区杨某私家车,致车辆损毁,杨某为此支付修车费16312元。李某称其房屋玻璃自爆后未立刻掉落,并已告知物业公司派人守住危险地带,通知该地带车主挪车至安全地带,但物业公司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致玻璃坠落砸坏杨某车辆。李某认为,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小区物业称,杨某车辆损失系李某专有部分玻璃坠落导致,并非小区公用部分构筑物坠落,且物业公司已进行过防范高空坠物宣传及安全检查。事发前,李某虽向物业公司反映窗户玻璃有个小洞,并表示第二天会找人维修,请物业公司协调将正对他家窗户下方的车辆挪开,但李某并未向物业公司说明玻璃已有极大掉落风险。因此物业公司认为,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对杨某车辆损失不承担责任。

      

      锦江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是物件坠落危险的直接控制者和直接来源者,其对房屋玻璃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是造成杨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物业公司在知晓物件坠落危险可能发生时,未及时通知杨某挪车,未尽到安全保障的注意义务,是造成杨某车辆受损的间接原因。故李某与物业共同导致了杨某车辆受损的损害后果。遂酌定李某与物业按6∶4的比例对杨某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30419/27333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