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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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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设计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要求,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全省节能降碳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委拟建立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现面向全省范围征集有关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节能降碳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节能降碳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范围

      1.工业节能降碳(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城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

      3.建筑工程节能降碳(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

      4.机械设备节能降碳(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及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5.综合能源类;

      6.技术经济类。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本人自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降碳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和本省情况和前沿动态;

      3.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节能降碳政策与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

      4.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积极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出行业专家意见。

      2.参与我委组织的节能降碳培训、调研及其它重大课题研究。

      3.协助开展节能审查意见验收、节能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报名

      专家库成员选聘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5月15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我推荐可以直接报送)。

      (二)入库审核

      我委将严格对照征集条件,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实际需要分行业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

      (三)名单公示

      我委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专家库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王鹏

      电 话:0371-69691103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邮 编:450018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光路11号

      

      附件: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申请入库专业:填表日期: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2寸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所在单位:

      工作经验: 年

      职务(职称):

      任高级职称年限: 年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及邮编:

      二、教育背景

      起始时间

      教育机构

      教育地点

      专业名称

      所获学位

      证明人


      从大学写起























      三、培训证书

      起始时间

      培训机构

      培训地点

      专业名称

      所获证书

      证明人



















      四、相关工作经历

      起始时间

      单位名称

      工作地点

      职位

      职称

      证明人



















      五、相关工作业绩

      时间

      课题任务

      工作地点

      工作业绩

      所获奖励

      证明人



















      备注: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供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3/04-21/272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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