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在各主管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了2022年度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论证,初步提出了拟认定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如对公式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2818204(兼传真)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7日
发改委管理员
高技处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