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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对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项目节能监察执法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5-19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供电局:

      2023年4月20日,我局收到实名举报,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涉嫌未办理节能审查违规建设。4月24日,我局对该项目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执法。现将我局对该项目节能监察执法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但上述信息(通信)网络主要是指地震、气象等分散用于数据采集、传输的网络,不包括集中用于数据存储、交换、计算的数据中心等建设内容。为此,该项目不属于上述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的范畴。

      二、根据节能监察执法现场核查情况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数据中心折合2.5kW标准机柜6614个,年电力消耗量约13091万千瓦时,折合约1.61万吨标准煤(当量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该项目属于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已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节能监察执法处理意见通知书,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停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限期整改。

      三、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积极落实好属地节能监管责任,跟进抓好落实,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数据中心规划布局要求及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及时制止与依法处罚未办理节能审查而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项目,对于情节严重的,可考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十四条等规定,将建设单位相关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信用广东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上传至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公示披露。

      四、请广州供电局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491号)要求,对查处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等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予以供电配合,原则上用电保障不得超出节能审查意见明确的用电量。对于未按要求办理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供电力支持。该项目属于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提供电力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4181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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