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接连敲诈勒索13名代驾司机 男子获刑8个月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03

      

      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曾是一名代驾司机,依靠对该行业规则的了解,接连敲诈勒索13名代驾司机累计9000元,最终获刑8个月。

      

      杨某本是一名代驾司机,他十分熟悉代驾服务工作流程及客户投诉惩处规定,乘客若通过平台投诉代驾司机或者走平台保险将会导致司机被扣分,严重者将被平台拉入黑名单、永不录用。一次行驶过程中,他偶然发现了顺义区某条村路凹凸不平,车辆颠簸难行,这让他萌生了“敲竹杠”的念头。

      2022年8月,杨某先是在网上租了一辆小轿车,等到深夜时分,他便下单代驾服务,指挥代驾员从不同起点出发行驶至该条坑洼土路。之后,杨某便称自己的车辆底部被剐蹭,以此向代驾司机索要修车费,否则就向平台投诉司机或平台保险理赔。代驾员出于担心被公司封号、影响自身收益,选择向杨某支付赔偿款,杨某以此方式向13名代驾司机索取累计9000元钱款。

      公诉机关以杨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杨某辩称其在案发时不是故意制造事故勒索钱财,是代驾司机的技术不好给其造成了损失,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现有在案证据可以证实,杨某在案发时间段内频繁于午夜或凌晨呼叫代驾服务,并要求代驾司机驶入其事先选定的坑洼路段,后以车辆被剐蹭为由向代驾司机索要钱款,并明示或暗示其如向平台投诉或走平台保险处理会导致代驾司机被封号影响收益相要挟,使各被害人产生害怕心理,进而交出钱款,杨某的行为应当按照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其关于自己系正常维权索赔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鉴于杨某当庭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有合法依据、维权手段适当、索赔金额合理的索赔行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国家政策鼓励的行为。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行业规则、国家政策,以举报投诉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维权型”敲诈勒索行为。

      “维权型”敲诈勒索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消费享受服务的过程中,超出限度故意夸大甚至彻底虚构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打着“维权”的旗号,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向商家索要经济赔偿,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杨某是一名“前代驾”,凭借对代驾平台奖惩制度的熟悉,故意诱导代驾司机走坑洼道路,从而虚构接受服务中遇到损失,利用代驾司机的恐惧心理,谋求本不应得的赔偿款,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若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与销售人员、服务人员之间产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万不可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306/t20230601_16524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