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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州公安机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03

          

          为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护航企业发展,主动融入“链上昌吉”发展大局,昌吉州公安机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具体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

      

      

      01

          开辟户籍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对企业员工办理居住证、全国异地身份证和跨省户口迁移的,开展集中预约办理;对企业员工办理疆内居民身份证和户籍业务的,提供上门网上注册和培训服务。

      02

          简化特种行业申请报备流程。对特种行业申请备案的,全程指导,服务企业登录互联网新疆公安办事大厅平台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理。对申请企业承诺符合公章刻制业审批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章刻制业审批工作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成。

      03

          推行企业内部安全服务保障措施。建立警企联络员,收集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排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加大警企联动,常态化开展“护企、卫企、安企”服务保障和内保力量培训。加大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较集中区域周边的巡逻防控,保障企业安全。

      04

          提升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时效。对企业人员因招商引资、外贸洽谈、签订合同、紧急会议等紧急事由申请出入境证件的,提供加急办证服务;对需批量派遣人员赴境外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企业,提供预约、集中及延时受理服务。

      05

          优化车驾管服务事项。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落实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在中大型企业就近的派出所、警务站设立交管业务延伸点,车管所对企业车驾管业务实行预约办、优先办、错峰办、延时办、就近办。对企业职员需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开通节假日预约专场考试服务。对企业职员办理小微型非营运汽车转让登记的,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

      06

          保障货运车辆通行效率。建立大件设备运输服务机制,对需运输大件设备的企业,采取提前勘查、警车带道、警力疏导等方式保障畅通。放宽城区道路货车通行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或者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享受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指导企业通过交管“12123”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发放货车电子通行证。

      07

          精简联网企业备案环节。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企业网络安全防范和联网备案培训。企业联网办理只需提交企业信息和负责人信息即可完成联网备案;非交互式网站申请备案只需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08

          加大涉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保护企业物权、债券、股权、合法经营权不受干扰,重拳打击盗窃、诈骗、侵占、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类案件依法快立、快侦、快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09

          有效预防和打击涉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辟“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对发现的涉企潜在受骗高危人员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劝阻。对涉企电诈案件中的涉案账户快速冻结、止付,快速返还追缴的被骗款项,维护企业及员工财产安全。

      10

          畅通涉企投诉举报信访渠道。畅通公安监督举报平台、12389 专用举报电话平台、来信来访、案件核查系统等举报投诉渠道,对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线索举报,全面接受、深入核查、及时反馈,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原文链接:http://gat.xinjiang.gov.cn/gat/jwyw/202305/be032ce72f6241dbabb812bebca555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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