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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民办函〔2023〕72号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04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3〕35号)要求,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资助当地开展“一小一老”服务的困难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我区申报项目数1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一小一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我区申报项目数3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三)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资助社会组织为提供“一小一老”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和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我区申报项目数1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0、2021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但不限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共分申请、初筛、评审、上报四个环节:

      (一)申请。各申报单位首先需要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xwxq?newsType=2351&id=22922)仔细阅读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指引和答疑,注册并登录金数据(https://jinshuju.net/)账号,根据申报项目类型不同,在线填报并导出PDF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A类项目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net/f/Y6i02J

      C类项目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net/f/f1ky0Y

      D类项目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net/f/YPLByv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

      3.银行开户文件;

      4.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配套资金确认书;

      5.荣誉证书;

      6.评估等级证明;

      7.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专兼职情况、入职时间及专业资质(附证明材料)等。

      各市、县级社会组织向设区市民政局申报,各设区市民政局初审后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各设区市申报原则上各项目不超过1个。全区性社会组织直接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

      (二)初筛。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儿童福利处、养老服务处等对照民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对申请的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筛查,择优选出合格对象。

      (三)评审。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评审结论确定推荐单位。

      (四)上报。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民政部。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民政局要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和项目推荐工作,要选择有品牌项目、有能力、有信誉、党建工作规范的社会组织推荐申报;务必从严把握,强化合规性审查,确保配套资金真实性。不符合资助条件和范围的项目一律取消。要按照“谁推荐谁监管”的要求,对推荐立项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监管。

      (二)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6月1日18:00前将本地区推荐名单(经市民政局盖章)和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逾期推荐无效。

      (三)有意向申报的全区性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请于2023年6月1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兰红,电话:0771-2632681。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tz/t165737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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