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声民意

    光泽法院首次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17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官洁莹)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意见不一陷入僵局,怎么办?近日,光泽法院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首度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促成双方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事项达成合意并即时履行完毕。

      在高某故意伤害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因偶遇妻子与被害人蔡某同行,怀疑二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二人进行殴打,后又用柴刀砍伤蔡某头部致其轻伤二级。被告人高某虽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但因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对赔偿金额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一时无法达成和解,符合赔偿保证金制度适用条件。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双方介绍释明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综合考虑被害人蔡某伤情,高某向法院预交赔偿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高某的诚心悔过终于打破僵局,经法官庭前释法引导、庭后述理调解,双方就民事部分的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有保证金为“依靠”赔偿亦得到即时履行,受害方对被告人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

      据了解,光泽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于今年4月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试行)》。制度施行后,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办案单位、公证机构或双方认可的调解组织等第三方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该制度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定分止争,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适用。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zhengfagaige_0602/31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