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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陕西省促进青年群体消费和提升全省农村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相关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17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切实提升课题研究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创新推动作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要点

      陕西省促进青年群体消费政策措施研究。立足我省青年群体构成、消费习惯养成、消费需求变化等情况,围绕该群体消费水平、消费领域、消费方式、消费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当前青年群体消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壁垒,科学研判未来2-3年青年群体消费发展趋势,通过调查统计、科学分析、客观判断等方式,准确把握青年群体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更多创新性举措,形成我省促进青年群体消费政策措施研究报告。

      提升全省农村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政策措施研究。按照《关于“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总体思路,结合我省近几年出台相关政策,围绕培育多元化特色产业、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分析比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绝对值排名临近省份,科学研判农村居民收入现状和未来一段时间收入增长情况,通过调查统计、科学分析、客观判断,准确把握农村居民在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更多创新性举措解决收入短板的措施建议,形成我省农村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政策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物质等保障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研究成果质量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9万元课题资助经费(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2.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发结题证书。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新怡 电话:63913179

      电子邮箱:fgwjy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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