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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里纠纷莫“动手” 一时冲动“代价”大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09

      

      业主群里打嘴仗 线下见面生事端

      钱明、朱亮二人居住在同一小区内。去年的某天,二人所在业主群正讨论社区的公共事务,两人因意见相左发生争执,随后发生厮打。

      “你在微信群里骂我挺能耐,有本事咱们见面说你敢不敢?”“见就见谁怕谁啊!”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示弱,虚拟网络里的摩擦最终演变成现实世界中的冲突。

      当晚,二人在小区内见面。钱明见朱亮身材魁梧,便随手捡了根木棍“壮胆儿”。想起对方在微信群内嚣张的话语,不由得怒从心生。冲动之下,钱明用手中木棍击打了朱亮,朱亮下意识用手抵挡,最终导致右手骨折。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经法医鉴定,朱亮右手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交至和平区检察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钱明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钱明提起公诉。

      轿车被划心生怨 当面对质起冲突

      王强与李丽是楼上楼下多年的老邻居。近期,李丽发现女儿停在楼下的轿车多次出现划痕、轮胎破损等情况。由于小区车位有限,最近一段时间,两家常因停车位产生纠纷。李丽怀疑是楼上王强所为,她越想越气,便上楼与王强对质。

      王强觉得对方的怀疑毫无根据,甚至是有意栽赃,不由心生怒气,一时冲动推搡了李丽,引发冲突。二人在相互厮打过程中,李丽被打倒在地,李丽左手手腕两处骨折。公安机关出警,经法医鉴定。两处伤势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案件移交至和平区检察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王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强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有时发生一些小误会、小摩擦也在所难免。但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耐心沟通。如果人身权利被侵犯,应当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的红线。打架的结果不外乎两种,打输了受伤住院,打赢了赔钱坐牢,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yxzvhp4307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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