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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股东,工伤理赔时却成“焊工”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0

      股东摇身一变成“电焊工”是为何?原是利用工伤保险这种社会公共权益保障制度,虚构劳动关系,意图骗取社会保险赔偿金。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奉贤区某行政机关在办理一起工伤认定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诈骗嫌疑,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这起工伤认定申报人石某,申请身份是上海某机械公司在江苏省某幼儿园施工项目的“焊工”,其用工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的签订时间与其伤亡时间,也极为“巧合”。当工作人员调查该幼儿园工商经营资料时却发现,石某竟是该幼儿园股东兼法人。

      “我和石某七年前通过朋友认识,一同在江苏合伙投资经营幼儿园。当天石某在园内突发疾病身亡,我赶去帮忙料理后事。石某还有病弱老人和孩子,他突然离世,家中生活不易,我就想为他争取些赔偿。石某未在当地缴纳社保,所以本地不能申请,但我在上海还经营了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听说上海可以通过补缴社保认定工伤,申请理赔,那不如换个地方试试……”于是,同为该幼儿园的股东姚某,在返回上海后,直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申请详情。

      姚某先是让石某家属签署委托书,随后迅速“补签”了石某的劳动合同、幼儿园施工项目合同等,为“焊工”石某在上海补办了相关社保并缴纳“五险一金”。经核算,如工伤理赔成功,应支付石某保险金人民币93万元。奉贤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虚构事实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姚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3/u1ai165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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