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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动作大隐患!检察官用一个案例告诉你如何谨防“开门杀”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0

      什么是“开门杀”?“开门杀”就是驾乘人员下车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车辆往来,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事故发生,严重时甚至还危及生命。近日,由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开门杀”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案宣判,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2年11月,黄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连城县隔川某路段。停车后,黄某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径直打开驾驶室车门,被害人林某恰好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撞到了车门上。事故造成被害人林某重型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黄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类似“开门杀”的事故并不少见,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人要从左侧开门,应先观察路况,千万不要径直开车门,做到停车、观察、开门、下车;乘车人员应尽量从右侧下车,下车前也要注意观察路况,避免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停车开门不是一推一关的小事,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多一个观察动作就少一分危险,莫让车门成为“命门”。(郑羽嘉 张岱)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ufashuofa_0704/3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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