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文化

    诬告法官受贿300万元!海口一被告获刑1年

    来源: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6

      6月16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诬告陷害法官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

      海口某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以其一块工业用地及厂房作为抵押,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海口分行)贷款450万元,因未如期还款,2017年6月6日,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A公司的上述抵押资产。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100.86万元,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拍卖A公司上述抵押资产的执行裁定,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对A公司上述抵押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的公告。2019年11月24日,海南某家具有限公司经竞拍获得A公司上述抵押资产。

      被告人吴某(系A公司股东)因不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涉案抵押资产的拍卖和执行,在没有事实依据和证据的情况下,写了《强烈要求依法查处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收受300万元巨额贿赂、违法拍卖侵犯企业资产的情况举报》,捏造案件承办法官收受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竞拍公司300万元贿赂事实,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纪委监委等机关举报,意图通过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使法官受刑事追究和撤销该案件的执行。

      海南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了达到非法诉讼目的,捏造事实,诬告执行法官收受巨额贿赂,意图使执行法官受到严重的刑事追究,情节严重,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诬告陷害罪,有期徒刑一年。(黄赟 曾洁爽)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网络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07/t20230705_3713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