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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9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22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科学谋划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综合分析、研判我省基本公共服务突出存在的短板弱项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三年行动》。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省级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三年行动(征求意见稿)》。为使文稿提出的思路准确、任务可行、措施精准,1月下旬以来,先后4次书面征求了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对存有不同观点的意见建议进行再衔接、再协调,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在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6月26日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正式印发。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提质扩容取得新进展,均等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契合,普惠可及、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迈入西南省份前列,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积极性更高,服务内容日益丰富,补充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与县域内城市差异性进一步消减,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政府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设施完备度、享受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显著提高,“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基本实现。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情况,重点阐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取得的发展成效和突出存在的短板弱项。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重点围绕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出9个领域具体的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28项重点任务。其中:幼有所育领域提出了加大标准化儿童保健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加强特殊儿童福利救助等3项重点任务;学有所教领域提出了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劳有所得领域提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提高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病有所医领域提出了促进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老有所养领域提出了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等3项重点任务;住有所居领域提出了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管理等2项重点任务;弱有所扶领域提出了落细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等3项重点任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了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等2项重点任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了优化文体设施供给、加大文体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公共文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等3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项目实施、加大资金保障、加强人才培养、动态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7条保障措施。

      五、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标准。在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从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需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着手,精准提出重点工作任务,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行全方位衔接。

      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更加方便群众、更加贴近群众为目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公共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服务模式、品类、问效创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重达标向重质效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解决最突出的短板弱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建立区域均衡、普及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zcjd1/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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