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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失”的摊位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22

      听闻“朋友”有“门路”可以搞定菜市场摊位

      心动的摊主们纷纷打钱预约

      可没想到所谓的“朋友”竟是骗子

      不仅说好的摊位“消失”了

      花出去的钱也打了水漂

      “神通广大”的“朋友”

      市民赵先生是某菜市场的一名摊主。2021年1月,赵先生听朋友钱先生说,他正委托初中同学卢某帮自己在徐汇区L菜市场预先租个经营馄饨摊位。L菜市场将于2021年6月开张,地段不错,心动的赵先生立刻要来了卢某的联系方式,打算委托他帮自己租个熟食摊位。

      听完赵先生的需求,卢某声称自己和L菜市场的领导是熟人,租个摊位自然是小事一桩,只不过要租就要同时租两个摊位。赵先生只想要一个摊位,便想把另一个转让给朋友孙先生。同为菜市场摊主的孙先生也觉得这个机会不错,就同意了。

      几天后,三人相约在L菜市场碰头,赵先生和孙先生对菜市场环境十分满意,就和卢某讨论租赁摊位事宜。卢某说,租一个摊位总共需要10万元,大概到10月份可以搞定,还会给二人看设计图纸,但需要他们各自先交6万元进场费。于是,二人便给了卢某12万元。

      “消失”的摊位

      转眼间到了2021年10月,见卢某那边毫无消息,着急的孙先生就让赵先生问问情况。卢某解释说,因为菜市场规划等原因进度拖延了。2022年1月,卢某又以签合同为由,要二人各转给他2万元,并说这笔钱以后还能作为租金抵押使用。

      2022年年底,眼看一年多了,这摊位的事还没个着落,孙先生就找赵先生商议,不行就让卢某退钱算了。卢某还给赵先生2万余元,并签订协议,约定于2023年1月10日把钱都还给他们,如果失约愿意让赵先生报警抓他。但随着约定期限的到来,眼看卢某办事无望,且还欠着5万余元未还,赵先生便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报案。

      无独有偶,介绍赵先生与卢某认识的钱先生也上了卢某的当。2021年初,钱先生为了在L菜市场预约租两个摊位,转给卢某共计20万余元。之后,摊位的事就没有动静了,每当钱先生要卢某退钱,就会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除了他们三人外,还有一位李先生也因为租赁L菜市场水果摊位的事宜被卢某骗过钱。后来卢某虽陆续还给李先生部分,但仍欠着1万余元未还。

      被戳穿的谎言

      卢某到案后,对检察官辩称自己收的钱是帮助被害人租赁摊位的个人佣金,所以涉案金额是未完成请托事项应归还的欠款而非诈骗钱款。但经过检察官仔细调阅证据后发现,卢某的理由漏洞百出,因为:

      1

      根据L菜市场负责人的证言,自2021年菜市场装修以来,一直没有摊位可以另行出租。但卢某仍以租赁摊位的理由向四名被害人骗取钱财。

      2

      卢某称请托关系时找了三名联系人。但三人均作证表示,与卢某不熟,且从未被他请托关于L菜市场摊位的事宜。

      3

      被害人与卢某的聊天记录中多处显示,转给卢某的钱款系摊位押金和请托费用。且李先生在转账时还明确备注钱款用于摊位押金。

      综合以上证据,检察官认定,卢某于2021年在L菜市场实际没有摊位可以出租的情况下,虚构自己可以请托关系租赁摊位的事实,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此外,卢某曾在2019年12月因犯其它罪行被判处缓刑二年,属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下新罪。在事实面前,卢某只能认罪。

      2023年5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与前罪判处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办事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有问题直接向相关单位咨询,切勿迷信一些人所谓的“关系”“门路”,给了骗子可乘之机,最终不仅损失钱财,更有可能耽误办事。如果发现自己有上当受骗的迹象,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60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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