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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警方破获一起冒充民警招摇撞骗案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26

      入戏太深的“警察”

      ——沙县警方破获一起冒充民警招摇撞骗案

      □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李光祯 许琰

      骗子不少见,可胆子大到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你见过吗?直到被民警戴上锃亮的手铐,犯罪嫌疑人罗某仍然在狡辩“是自己人”,并不住指着自己黑色T恤胸口上的“police”字样,俨然自己真的是公安局民警。

      日前,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破获一起招摇撞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消防器材销售业务员,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冒充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以各种理由诈骗10余名被害人多达30多万元。

      虚荣作祟冒充民警

      2016年的一天,销售消防器材的业务员罗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在沙县经营装修公司的陈先生。出于虚荣心作祟,席间他谎称自己在某县政府担任驾驶员,并说自己认识很多“有能量”的人。在此后的接触中,罗某称自己调到了公安局当民警,并经常向陈先生展现出一副“人脉多、门路广”的样子。

      当时,陈先生的装修公司有一笔大额的工程款项一直没收回来。情急之下,陈先生想到了“神通广大”的罗某,希望罗某帮忙讨要。没成想几天后,罗某真的靠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工程款如数要了回来。这样一来,陈先生便更加相信罗某的能力。而陈先生对“罗警官”表现出的尊敬,也极大满足了罗某的虚荣心,让他萌生了继续“演”下去的心思。

      此后,罗某在网络上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大量的制式警服及警衔、警徽、警号等警用标识。在和陈先生等人的接触过程中,罗某总是穿着一身笔挺的制式警服,谈吐间更是反复强调自己的民警身份,让陈先生等人对他深信不疑。在此期间,罗某还没有忘记为自己“升官”。2016年,他给自己安的职务是县公安局民警,几年后声称自己升任到市公安局某支队当大队长,2022年之后更是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公安局副政委的头衔。

      编织理由行骗牟利

      在罗某精心编织的谎言下,想求着这个自称无所不能的“民警”办事的人越来越多,罗某也悄然开始了他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胡先生就是在罗某“担任”大队长期间通过侄子陈先生结识他的。

      2020年3月,胡先生的女儿小胡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罗某大包大揽,拍着胸脯保证能够运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小胡安排一个体制内的工作,并借机多次向胡先生索要好处费、烟酒等。小胡的工作还没有着落,罗某又多次以半价帮助购买商品房、低价购买司法扣押车辆、给领导家人送礼等各类理由,欺骗胡先生转账。截至罗某被抓,胡先生一共被骗现金13000余元以及价值上万元的高档烟酒。

      “2020年X月X日,找罗XX参与天然气项目股权,转账2560元”;“2020年X月X日,罗XX要买玉送领导,转账2500元”;“2022年X月X日,罗XX说他朋友店铺开业,叫我转账500买花篮”……

      另一名被害人何先生从事建筑工程行业,平时有着记账的习惯。在何先生的账本里,密密麻麻地写着好几十条向罗某转账的记录。他也是通过饭局认识罗某,在何先生眼中,罗某长相威武,开口闭口都是局里怎么样怎么样,“警察范儿”十足。

      后来,罗某便称自己可以帮助何先生拿到某县的天然气供应股权,让何先生给他转数千元的“活动费”。此后更是隔三差五向何先生要钱,理由也是五花八门,给领导“打点”、买玉庆祝领导孩子上大学、朋友店铺开门送彩头……今年1月10日,罗某向包括何先生在内的多人索要金额巨大的“红包”,理由竟然是那天是警察节。

      就是靠着这些漏洞百出的理由,罗某先后在三明、沙县、泰宁等地诈骗10余人,案值30余万元。

      水落石出“李鬼”被擒

      虽然罗某从未办成事情,但由于对罗某编织的民警身份深信不疑,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这些被害人无一主动报警。今年6月,几名被害人终于产生了怀疑,来到沙县公安分局打听罗某的存在。接待他们的刑侦大队民警在听完被害人的讲述后,立即意识到这是一起被骗人数多、时间跨度长、案值金额大的招摇撞骗案件。在进一步分析案情后,刑侦大队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并于6月29日在沙县某小区对犯罪嫌疑人罗某实施抓捕。在罗某家中,民警现场扣押各类制式警服20余套,肩章、警号等配件数十个,以及诈骗而来的各类高档烟酒等物品。

      犯罪嫌疑人罗某到案后,很快便对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罗某供述,其初中毕业后,学过木工,做过生意,开过小吃店,当过保安,但生活都没有什么起色,甚至还和前妻离了婚。直到当销售员时,出于虚荣心向他人吹牛自己是机关驾驶员进而转岗为民警,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冒充民警身份以各种理由诈骗他人钱财。

      “假扮了这么多年民警,有时候入戏太深,都觉得自己是真的人民警察了。但是我心里也知道,我骗了这么多人,自己凭空吹出来的泡沫,肯定是要破掉的。”罗某坦白道,这些年骗取而来的钱财,大都已经被他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法律同时还规定,对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近年来,冒充国家机构人员行骗的案件屡有发生,广大群众要增强防骗意识,谨慎交友,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谋求“走后门”、搞特殊,以免上当受骗,追悔莫及。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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