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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重点任务|⑤老有所养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07

      编者按: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22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9大领域28项重点任务。为加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三年行动》主要内容的把握,推动贯彻落实,现对9个领域重点任务进行逐一解读。

      老有所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9大重点领域之一,在聚焦“养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全省711万60岁以上老年人有400万左右患有慢性病,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等短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重点任务。

      老有所养领域提出了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等3项重点任务。其中: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围绕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和康复护理水平,增强护理型床位匹配供给;鼓励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等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主要围绕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高龄津贴发放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贴标准;对有意愿的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实行在县级集中照护;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主要围绕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力争建设1个省级老年医疗中心,依托有条件的机构筹建1个老年中医医疗健康中心;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州(市)老年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建设一批老年健康示范机构(科室),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10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和150所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达标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老有所养领域各项重点任务,将有助于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大幅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使更多老年人享有方便普惠的养老服务。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zcjd1/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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