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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不完美受害人”维权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13

      看热剧《不完美受害人》

      了解“不完美受害人”维权相关法律问题

      □记者 王思琦

      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热度居高不下,剧情跌宕起伏、不断地反转再反转,“不完美”一词更是引人深思。

      该剧以一起非暴力强奸案的受害人赵寻为主线,叙述了事件发生后赵寻复杂的心路历程以及一些令人疑惑的行为,试图还原“不完美受害人”遭受侵害后在维权与人性之间的复杂情绪拉扯,同时牵扯出为保护赵寻而选择报警的尹声以及他的前女友——另一起正当防卫杀人案的“不完美受害人”米芒。故事中两位受害人在律师林阚的帮助下成功维权,也重新为“不完美受害人”的维权之路点亮了希望……

      本期看剧普法栏目邀请到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周颖律师,带你一起走进精彩剧情,感受人物角色,学习法律知识。

      剧情一:成功强奸助理赵寻

      尹声匿名举报大成集团董事长成功强奸了助理赵寻。随后在公安刑侦民警的询问中,成功不承认强奸行为,而受害人赵寻在录口供时撒了慌,且多次口供都不一致,导致刑侦工作无法推进。同时赵寻未受伤,警方也未能找到成功强奸赵寻的证据。

      问题①: 非暴力强奸案如何定义?强奸罪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非暴力强奸即指采用除暴力手段外的其他使得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问题②: 赵寻在公安机关询问的过程中多次口供不一,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害人陈述是属于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

      赵寻在公安机关中作的口供即属于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之于案件事实常为直接证据,对证明案件核心事实有很强的证明力,但被害人陈述不稳定、前后矛盾的,可能丧失证明力。

      问题③: 若成功的强奸罪不成立,举报人尹声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举报人尹声出于保护赵寻目的而向公安部门匿名举报,非有意诬陷成功强奸,属于检举失实,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剧情二:包力家暴米芒

      律师林阚在寻找关键人物尹声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尹声的前女友、包力的妻子米芒正在遭受家暴。在米芒的求助下,律师林阚拍下了米芒受伤的照片,却在离开时,遭遇袭击。包力的邻居们为包力提供了假的不在场证明,同时米芒也屈服于包力的威胁。

      问题①: 包力对米芒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剧中包力的家暴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家庭暴力犯罪涉嫌的罪名主要有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故意杀人罪等。

      问题②: 包力在此情况中袭击律师林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包力袭击律师林阚造成林阚受伤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问题③: 邻居们为包力提供虚假不在场证明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若邻居们明知包力构成犯罪而故意提供虚假不在场证明,以证明包力没有实施犯罪行为,那么邻居们的行为涉嫌构成包庇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帮助其获得从宽处罚,而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包庇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剧情三:赵寻因承受不住舆论压力自杀

      因关键人物尹声的缄默,成功的强奸案最后作撤案处理。但因为此事,成功为了报复赵寻,将赵寻作为助理时的饭局应酬视频发到网上,并对赵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赵寻公开道歉。同时有人借此机会将赵寻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并推动网友对赵寻的攻击。最后赵寻走向了自杀的道路。

      问题①: 未征得赵寻同意,将赵寻的个人信息发布到网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未征得赵寻同意,利用网络途径公开泄露赵寻的个人信息,赵寻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赵寻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②: 推动网友言语攻击赵寻导致其出现自杀行为的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网暴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将会受到与现实犯罪行为一样的惩罚。

      剧情四:律师林阚要为赵寻代理

      律师林阚原本作为成功的辩护律师,在经历了成功与赵寻事件以及赵寻自杀的事情后,人性的动摇让她开始思考是否要继续为成功代理。在赵寻被救后,成功依旧不肯放过她,于是林阚决定为赵寻代理,替赵寻应诉。

      问题: 剧中林阚为何要注销律师执业证后以公民的身份为赵寻代理?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常来说,同一律师在结束代理当事人的对抗性案件或非诉讼业务后6个月之内,又担任该当事人在其他对抗性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会被认定为律师执业利益冲突情形。因此,律师事务所不得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否则将受到处罚。

      剧情五:米芒在被家暴的过程中失手杀害了丈夫包力

      因长期被家暴,米芒便在床头柜中藏了一把刀。最后一次家暴时间长达十几分钟,在十几分钟内米芒都没有主动靠近床头柜,只是被包力拖行到床头柜,但她还是忍着没有伸手拿刀。最后因为包力骑在米芒身上掐着米芒的脖子,为了生存米芒才拿刀反抗,刺向包力。

      问题: 法律上如何定义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范围限度是什么?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剧情六:赵寻反告成功职场性骚扰

      因林阚帮助米芒胜诉,尹声也再次站出来同意为赵寻作证,此时赵寻正背负着成功的名誉权民事诉讼,林阚综合考虑后建议由赵寻向成功提起民事诉讼,指控成功性骚扰。因成功与赵寻相处时,尹声均在场,尹声便成为了关键证人。

      问题①: 《民法典》中对于性骚扰的界定标准和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性骚扰的实质是一种侵权行为,遭受性骚扰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采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消除影响等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认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问题②: 成功一直以赵寻未明确表示拒绝并且还收下他的礼物为由否定性骚扰问题,若受害者未明确表示拒绝但有行为上的回避,是否能判定受害者非自愿、加害者有性骚扰行为?

      律师解答

      周颖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性骚扰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违背他人意愿”,因此在受害人明确同意或者自愿接受的情形下,就不构成性骚扰。

      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受害者若明确表达反抗之意可能会使自身陷于更加危险的处境,在性骚扰行为进行时,表面上可能处于沉默状态。

      为了制止性骚扰行为,我们认为受害人事后表示厌恶、反感、不满等情绪,也可以认定为违反受害人的意愿。剧中赵寻虽然未明确表示拒绝,但其行为上的回避也可认定为是违背其意愿。是否违背受害者意愿,应当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进行判断,行为人自我感受及误判不影响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判断。


      普法后记

      “不完美”一词,不单单指向剧中那些委曲求全的人,他们因为势力弱、性格怯懦、欲望的贪婪还有对于法律的不信任,导致不敢为自己发声,进而有更多的受害人出现。也反映着社会关系中有缺陷、畸形的思想,还有旁观者单方面的恶意评论以及法律规定中未能完善的部分,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狂,让受害人不敢说“不”。

      剧中林阚说:“每一个人都不完美,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人。”所以不要让“不完美”成为不法的保护罩,给受害人们更多的善意,让他们勇敢地对不法说“不”。同时,林阚在审判的最后说道:“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法律不能向不法低头。”是这部剧的点睛之笔,代表着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法规将会不断完善,让不法无机可乘。我们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同时也要相信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ufashuofa_0810/33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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