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关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优化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的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14

      

      为切实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在现行我市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针对个别道路交通拥堵突出、客货混行安全风险大的情况,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中心城区部分城市道路货车限行管理措施进行深入优化,以满足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的需要。

      一、优化实施限行措施的原因

      深入优化完善城市货车通行管理,是根据道路交通运行、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实施的一项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措施。为科学实施货车限行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针对交通流量大、高峰时段拥堵、客货混行安全风险高的路段开展了全面梳理排查,并将通过实施精细化的限行管理措施,引导货运车辆错峰出行。如今年新增限货的一横线(张家梁立交至蔡家岗立交)及渝北区何白路、食品城大道等路段,因客货混行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通过实施时段限行及通行证管理措施,引导牌照大型货车错峰通行,从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客货车辆混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如针对网红景点洪崖洞周边的嘉滨路段夜间游客流量大、易发生人车混行的情况,通过延长该路段货车限行时间,保障网红景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二、不限行车辆范围

      按照国家及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规定及《重庆市公安局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措施》要求,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中型箱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将继续享受不受货车限行管理限制。

      三、物流通行保障

      为尽量减少限行带来的影响,实施限行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办理通行证的方式保障物流运输,对沿线运输国计民生的企业运输车辆,在限行时段内确实有通行需求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错峰通行。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zslm_245/jtgl/jgdt/202308/t20230808_122241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