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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重点任务|⑥住有所居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18

      编者按: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22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9大领域28项重点任务。为加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三年行动》主要内容的把握,推动贯彻落实,现对9个领域重点任务进行逐一解读。

      住有所居作为基本公共服务9大重点领域之一,在聚焦“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大、融资难、征迁困难多,农村自建房以村民自建为主,建设质量普遍不高,抗震标准低”等短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重点任务。

      住有所居领域提出了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管理等2项重点任务。其中: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主要围绕用好棚户区改造政策,通过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对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城镇棚户区实施改造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管理主要围绕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农村危房改造服务事项,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同步落实乡镇村组日常巡查发现动态新增危房,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的农户房屋及时实施改造。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有序建房。推动《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指引(试行)》和《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负面清单(试行)》落地见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住有所居领域各项重点任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存量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推动农村群众住房更加安全稳固,逐步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zcjd1/8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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