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的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税务局、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对2022年度第二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4日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公示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10日
公技部帐号
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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