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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重点任务|⑧优军服务保障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23

      编者按: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22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9大领域28项重点任务。为加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三年行动》主要内容的把握,推动贯彻落实,现对9个领域重点任务进行逐一解读。

      优军服务保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9大重点领域之一,在聚焦“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安置方式还不够多样,就业创业优抚措施还有待加强,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集中供养能力相对较弱,部分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烈士纪念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年久失修”等短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重点任务。

      优军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了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等2项重点任务。其中: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主要围绕建立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基础信息数据核查。健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合理动态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提高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的集中供养率。提升优抚医院医疗和护理水平,解决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改善优抚医院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光荣院建设和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主要围绕畅通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采取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方式加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加强奖补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优军服务保障领域各项重点任务,将有助于提升全省抚恤优待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更加凸显优抚事业单位服务保障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拥军爱军优军氛围。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zcjd1/8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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