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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糊涂”借条如何认定?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27

      □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钟秋金

      借条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但当借条上载明的借款金额大小写不符时,应如何认定实际借款金额?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再现

      今年1月,钱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罗某借款。钱某出具借条一张交由罗某收执,借条主要载明“本人钱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今向罗某借入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小写)¥27000,并承诺于2023年1月18日前归还该借款……本人确认,出借人已将以上借款打入如下指定账户:现金收到27000元。”钱某在借款人处签字摁手印。

      借款到期后,钱某未归还所欠借款,罗某遂向连城法院起诉要求钱某偿还27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实际借款金额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之规定,借条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日常生活经验和书写习惯来认定。虽然大写金额比小写金额更规范严谨,但是借条中出现两次小写借款金额27000元,而且钱某在收到应诉材料后未提出答辩,视为钱某认可罗某主张的借款金额27000元,依法按借条中的小写金额即27000元来认定借款金额。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钱某应归还罗某27000元。

      法官提醒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性强、周转方便等特点,很多人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但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导致借款金额、利率等难以认定。因此大家在书写借条时需谨慎,在借条中要载明双方约定的利率、借款期限、出借人及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书写形式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才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ufashuofa_0823/3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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