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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27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琼发改便函〔2023〕2827号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你局《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琼人发函〔2023〕4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3〕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新闻基础知识》考试科目69元/人科,含上缴中央考务费19元/人科;《新闻采编实务》考试科目69元/人科,含上缴中央考务费19元/人科。如国家对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新的规定,依照其规定。

      二、上述收费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入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和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308/42a2ae909d574b85ac19d24be33afa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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