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完善了我市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供水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我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修订,形成了《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8日24:00前,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箱:zenghy@fgw.shanghai.gov.cn
传真:021-63585369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修订说明 .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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