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年度续聘评标专家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10-13

      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省招标投标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晋发改法规发〔2021〕35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评标专家素质,省发展改革委拟对2023年度续聘评标专家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23年度续聘考试合格的评标专家。

      二、时间安排

      10月12日9:00—10月31日17:00

      三、继续教育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培训学习方式,以评标专家应当掌握的公共科目为主要内容,包括评标专家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控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

      (二)评标工作指南

      (三)评标专家专业实务与风险防控

      (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

      四、继续教育流程

      (一)登录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访问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xbid.com.cn/),打开交易保障—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子页面,点击“评标专家入口”,按照提示输入指定信息,点击“立即登录”。

      (二)在线学习。打开学习服务栏目,点击“在线学习”菜单,按照提示进入学习系统,完成指定课程的学习。

      (三)获取结业证书。继续教育时间结束五个工作日后,按照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的评标专家可登录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打开其他服务栏目,点击查看电子证书菜单,获取年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评标专家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将会按照有关规定扣除评标专家2024年度相应的信用分值。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评标专家首次学习视频课程,禁止拖动进度条跳跃式学习,禁止倍速播放。

      (三)省招标投标协会要全力配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续聘评标专家继续教育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fgw.shanxi.gov.cn/tzgg/202310/t20231011_938825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