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0-13

      

      关于《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就《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风险事件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20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为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提出了3个方面15条具体政策,并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要求建一步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行为。2021年4月23日,在湖南省防范化解涉重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要求我厅在抓紧调研基础上,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商议研究,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落实好《意见》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民政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湖南监管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在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司法厅审定,予以印发实施。

      二、制订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立足省情实际。《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的预收费监管现状,逐项细化,增强操作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堵点。《通知》以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全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针对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新情况,研究提出能操作可实施的针对预收资金和存管账户的监管措施,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和稳定性。

      (三)坚持创新思路,注重协同配合。《通知》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协同协作,构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格局。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4部分内容,重点解决“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三个核心问题。第一部分:明确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质押金、预收服务费的概念和范畴。第二部分:预收资金管理。包括3项内容:一是质押金管理。对养老机构收取质押金的要求、与商业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要求和质押金的用途;二是预收服务费管理。养老机构预先收取服务费的相关要求、预收服务费的月数要求和使用情况要求等方面。三是严禁事项。严禁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事项。第三部分:存管账户管理。包括6项管理手段:一是市县民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开展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养老机构根据名单自行选取银行开设存管账户。符合养老机构第三方存管条件的商业银行须具备托管业务资质和针对养老领域的资金监管平台或系统。不同预收资金的存管账户可在同一家银行开设,也可在不同银行开设。在同一家银行开设的,应当对不同预收资金实施独立管理。二是市县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质押金、预收服务费的存管账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养老机构应当在缴交费用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存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等。四是当养老机构存管账户的流动资金不足以向服务对象退还质押金时,应当以自有资金先行予以垫付;养老机构在注销、清算或终止养老服务前,应当先对存管账户上的资金进行处置清算,并办理存管账户注销手续。在存管账户未清算注销之前,不予办理养老机构注销备案手续。五是存管银行要加强对存管资金的监测预警。六是各级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存管银行规范化开展养老机构质押金、预收服务费的存管工作。第四部分:明确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完善4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加强信用监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四是严格依法行政。

      四、出台意义

      《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规律性认识,为防范养老诈骗提供更完备的法律政策保障。有利于规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程序和手段,有利于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有利于引导和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管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原文链接:http://mzt.hunan.gov.cn/mzt/xxgk/zcfg/jd/202310/t20231010_316582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