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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1-04

      

      

      各设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总工会、妇女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引导全省养老护理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技能水平,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0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工〔2023〕76号),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或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组织

      由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组建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筹备等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竞赛监督由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大赛拟于2023年1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参赛选手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大赛参赛队员应由各地市选拔产生,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由各地市(含平潭)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1名领队助理、5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五、报名方式

      (一)各地市民政部门应于11月10日前,将大赛选手报名表、参赛选手工作证明、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4、5)以及选手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选手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选手报名表》1份

      3.本人白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提供不大于50K电子照片)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需提交)

      3.本届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自理,由派员单位、所在单位承担。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组织安排。

      六、大赛标准及内容

      大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占总分的30%,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职业技能评价题库中抽取;操作技能占总分的70%,采取现场评分办法,由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命制。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按权重合并计算总成绩。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选手个人奖:对省赛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若干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一是授予相关荣誉。对省赛成绩前两名的选手,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成绩第1名的选手,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女性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省妇联推荐参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成绩前五名的选手,向省总工会按程序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二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获得省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其余决赛理论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

      (二)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市级竞赛和参加全省大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前三个地市,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详见附件6)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大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人员尊老敬老、热爱本职、苦练技能,争当行业技术能手,达到发展人才、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效果。

      (二)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在举办市级竞赛前要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代表队参赛过程中应注意出行安全,到达省赛地点后,应严格遵守组委会安全相关要求,严禁擅自外出。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技能大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养老护理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宣传大赛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养老服务工作、增强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俞立飏,0591-87676287,13306926836。

      邮箱:mztylc@dingtalk.com。

      

      附件:1.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2.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工作证明

      5.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6.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标准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程 强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委员:

      欧阳晓波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洪长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卢明琪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卓晓銮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 员:许 胜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孙 勤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部长、二级巡视员

      余昌颖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陈 捷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孙 佳 省妇联发展联络部部长

      叶立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级调研员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余昌颖(兼)

      成 员:袁国军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二级调研员

      黄云龙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俞立飏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三级主任科员

      官 倩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干部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参赛名额分配表

      

      

      地 市

      参赛名额

      福州市

      5

      厦门市

      5

      漳州市

      5

      泉州市

      5

      三明市

      5

      莆田市

      5

      南平市

      5

      龙岩市

      5

      宁德市

      5

      平潭综合实验区

      5

      合 计

      50

      

      

      
    附件3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参赛选手信息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1寸照片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号码

      

      文化程度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

      

      现工作岗位

      

      职业技能等级及证书编号

      

      参赛职业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地市级选拔赛参赛情况

      竞赛名称

      

      竞赛总人数

      

      获奖名次

      

      本人主要

      工作经历

      

      相关竞赛经历

      

      所在单位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民政局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附件4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参赛选手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工作岗位

      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

      证明人

      年月 — 年月

      

      

      

      年月 — 年月

      

      

      

      年月 — 年月

      

      

      

      年月 — 年月

      

      

      

      年月 — 年月

      

      

      

      年月 — 年月

      

      

      

      经核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方有效,一式两份。


      

      附件5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单位(公章):

      

      序号

      参赛身份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1

      领 队

      

      

      

      

      

      2

      领队助理

      

      

      

      

      

      3

      选 手

      

      

      

      

      

      4

      选 手

      

      

      

      

      

      5

      选 手

      

      

      

      

      

      6

      选 手

      

      

      

      

      

      7

      选 手

      

      

      

      

      


      附件6

      2023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配分

      具体要求

      得分

      1

      比赛成绩

      选手参加

      省赛成绩

      40

      参赛代表队总成绩第1名得40分,2-3名得30分,4-10名得20分。

      

      2

      选拔赛组织

      选拔赛举办

      10

      民政部门独立举办得5分;与人社、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得10分。

      

      3

      实施方案

      8

      有选拔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每项得4分。

      

      4

      奖励政策

      8

      颁发获奖证书得4分,同时设置物质奖励得8分。

      

      5

      赛前培训

      6

      组织赛前培训得6分;未开展不得分。

      

      6

      经费保障

      经费投入

      10

      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得10分,其他经费得8分(包括赞助等)。

      

      7

      宣传报道

      媒体层面

      4

      省(部)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得4分,其它媒体报道得2分。

      

      8

      综合评价

      选拔赛

      组织评价

      9

      提交市级选拔赛组织材料,包括比赛现场、颁奖仪式照片及比赛结果通报等每项得3分,未组织市级选拔赛不得分。

      

      5

      提交选拔赛总结分析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分析到位,能真实体现办赛质量得5分。

      

      合计

      100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tzgg/202311/t20231102_62895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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