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莆田市检察机关: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五个坚持”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1-10

      □陈静 陈琦 陈清霞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和检察职能调整新形势,牢固树立提升内部监督质效的新理念,把握“五个坚持”,全力推动检务督察工作落实落细。

      坚持刚性监督

      破解督察手段不足难题

      针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专项督察、业务评查等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莆田市检察院制发《告知函》,函告责任单位或个人全面检视、深入剖析困难与问题,迅速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告知函》具体直接指出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以及函告主要意图,要求被函告单位或个人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并按照函告时限以书面报告正式函复。”莆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告知函》作为日常督察工作联系手段,既体现了必要的沟通协调功能,又体现了程序性的提醒警示作用;既弥补了日常谈心谈话威慑力不足的缺失,又实现了未达到通报批评程度却能引起充分重视诫勉的功能。

      坚持防范优先

      破解督察观念被动难题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莆田市检察机关找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并逐一提出主要防控措施,从多方面完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明确廉政风险监督主要对象,莆田市检察机关突出院领导、部门领导、员额检察官等重点对象,具体研究制定岗位职能、业务节点专属廉政风险排查条款,强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控履职风险,引导带动全体干警自觉加强纪律意识。同时细化廉政风险点。各部门结合履职实际,聚焦司法办案、干部选任、财物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梳理工作职责和岗位权限,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制定主要防控措施。

      此外,根据廉政风险程度,划分“低中高”三级预警,更直观地提示风险“边界”。同时,结合各项巡察、督察或业务检查工作,分级分类处置相关风险隐患,交办至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立即说明、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全程留痕。

      坚持重点突破

      破解督察业务不强难题

      “我们聚焦重点案件,注重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严格落实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构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检务督察 ‘三位一体’监督机制。”莆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莆田市检察机关对案管部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通知书、涉检信访材料等,同步抄送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系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打通内外监督“双循环”通道。并及时跟进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深入摸排,从中筛选、发现可能存在履职瑕疵或廉政风险的类案或个案,重点予以督察,探索建立以个案督察形式推进内部执法监督新途径。同时结合信访件、交办件、重点督察个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邀请相关业务部门相对稳定的部分业务骨干人员,深入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适时抓好“一案双查”严格落实。

      坚持点面结合

      破解督察形式单一难题

      莆田市检察机关突出日常抓、抓日常,从严肃上班纪律、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等方面整风肃纪。

      为此,突出加强日常化、经常性警示教育,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要节假日前提醒教育等形式,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开展涉诉、禁业情况自查填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加强对检察人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动态管理。督察情况定期通报,见人、见案、见事,定期回访,靶向整改。

      莆田市检察机关还建立“督导员”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担任记录填报工作“督导员”,构建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工作督察指导网络。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等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

      莆田市检察机关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监测同一检察官案件由同一律师或同一律所代理2次以上信息,每季度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数量及检察官对律师代理案件的支持率进行动态分析监测和通报,精准防控律师代理风险。

      坚持宽严相济

      破解督察质效不高难题

      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督察问责功能,让制度“长出牙齿”。针对省院通报的案卡流程错漏填信息,督促各县区院、市院各相关内设机构逐案核查,对通报问题所涉责任部门、责任人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纳入业绩考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究相应填录责任。

      另一方面,莆田市检察机关履行好依法保护职责,为身处业务工作一线、存在履职风险干警撑腰。对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被他人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及时予以保护说明澄清。近年来,检务督察部对反映检察人员履职问题的信访件,均认真予以核查,在走访核实的基础上作出综合研判,结论确定信访件为举报反映失实,并均以专门书面报告形式予以及时了结澄清。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duiwujianshe_1109/370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