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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目睹家暴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暴受害人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1-30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2023年第二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明确,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出于健康成长考虑,未成年人可由其近亲属或者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等部门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6件典型案例是: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唐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彭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韩某某、张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未成年人目睹家庭暴力对其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蔡某某的父亲采用暴力抢夺、藏匿蔡某某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后不顾蔡某某哭喊阻止,暴力殴打蔡某某母亲,同时造成蔡某某面部受伤,导致蔡某某因极度缺乏安全感等心理问题接受心理治疗。此案中,尽管父亲的暴力殴打对象并不是孩子,抢夺行为亦与典型的身体、精神侵害存在差别,但考虑到孩子所遭受的身体、精神侵害与其父亲的家庭暴力行为直接相关,人民法院对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请求予以支持,体现了司法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最新发布的案例还明确,离婚纠纷中,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如在“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中,法院考虑到儿童存在意思摇摆、意见多次反复的情况,从最有利于其成长角度判令由母亲直接抚养。

      

      此外,典型案例强调发现机制对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关键性作用。在唐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唐某某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就是由其所在幼儿园老师在检查时发现,幼儿园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效制止了家庭暴力行为。在彭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学校老师收到彭某某的求助后及时报案,陪同彭某某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与妇联组织进行沟通,为防止未成年人继续遭受家庭暴力提供坚实后盾。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法当日发布2023年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进一步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这对于各地法院后续处理精神侵害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gcsy/20231129/2813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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