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永泰县教育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方位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质效。
《意见》将永泰县民政局、教育局、妇女联合会、残联等部门纳入救助机制,有助于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在救助妇女、儿童受害者过程中容易遇到的各类心理创伤、伦理道德等问题,提升救助的精确性。《意见》规定了检察院与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共享困难当事人信息台账,通过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摸排、共享困难当事人信息有助于贯彻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帮助更多困难被害人及时获得救助。
《意见》规定各部门应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动态了解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及生活现状,将检察机关“救急”“救重”,机制灵活,资金落实较快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救穷”“救难”救助效果绵长的各自优势相互结合,形成对被救助对象救助全流程、全覆盖,有效避免救而再难、救而再急的不良局面,切实解决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
(王青山)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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